古越龍山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來源:古越龍山時間:2012-09-10
股票代碼:600059 證券簡稱:古越龍山 編號:臨2012-028
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經(jīng)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10]111號”文核準,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非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76,136,363股,發(fā)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8.80元。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69,999,994.40元,扣除發(fā)行費用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54,929,671.17元,經(jīng)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驗〔2010 〕56 號”驗資報告驗證,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公司財務費用,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展的前提下,公司決定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000 萬元,占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的7.63%,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投向的行為,也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該部分資金,公司承諾該部分資金用于與主營業(yè)務相關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使用,并承諾于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到期后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加快時,公司將以自有資金及時、足額地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獨立董事許五全先生、沈振昌先生、徐巖先生、張禮先生對公司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本次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運營成本,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公司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投向。相關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guī)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保薦機構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發(fā)表意見如下:
1、古越龍山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可以緩解發(fā)行人流動資金壓力,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符合發(fā)行人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且并未違反其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
2、古越龍山前次使用部分閑置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已按時歸還,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所涉及的資金總額不超過本次募集資金的10%,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并承諾募集資金在需要投入募資項目時,及時足額歸還,不影響募集資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3、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事宜已經(jīng)古越龍山董事會審議通過,監(jiān)事會和獨立董事亦對該事項發(fā)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證監(jiān)公司字[2007]2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guī)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3、公司第六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4、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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